首頁 > 法律知識 > 家事案件 > 離婚與財產分配 > 離婚財產怎麼分配?掌握「剩餘財產差額分配請求權」,保住你的血汗錢!中正區家事訴訟律師/中正區離婚訴訟律師

法律知識KNOWLEDGE

離婚財產怎麼分配?掌握「剩餘財產差額分配請求權」,保住你的血汗錢!中正區家事訴訟律師/中正區離婚訴訟律師

分享到
婚姻關係的終止,除了情感的告別,最現實的莫過於財產的清算。在台灣民法中,除非夫妻雙方另有約定,否則多數適用「法定財產制」。當面對離婚時,許多人最擔心的就是:我辛苦賺來的錢,真的要分一半給對方嗎?

一、 什麼是剩餘財產差額分配請求權?


當法定財產制關係消滅(例如離婚、配偶一方死亡或變更財產制)時,夫或妻現存之婚後財產,扣除婚姻關係存續所負債務後,如有剩餘,雙方應就剩餘財產之差額平均分配


二、 財產分配的「計算法則」

並非所有財產都要拿出來分,法律將財產分為「婚前」與「婚後」:

1.婚後財產: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取得的薪資、房地產、股票等。這是分配的核心。

2.不列入分配的項目:繼承取得的財產、他人贈與的慰撫金、以及婚前財產。

範例: 夫婚後財產剩餘 500 萬,妻婚後財產剩餘 100 萬。差額為 400 萬,妻可向夫請求差額的一半,即 200 萬。

三、 如果對方「不勞而獲」怎麼辦?

法律並非一味要求平分。若法院認為平均分配對於一方「顯失公平」,可以根據配偶對家務的貢獻、工作狀況等因素,予以減低或免除分配額。這需要專業律師協助蒐集證據,論證對方的貢獻度不足。

小提醒

離婚過程中的財產攻防相當繁瑣,建議在協議初期就先進行財產清查,避免對方惡意脫產。
上一頁
TOP